一、 | 依據本局111年3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10021888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
(二) | 實施方式: |
1、 | 藝文競賽項目: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 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 面)。 |
(1)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 中學生)。 |
(2) | 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A 組:12班以 下學校。B 組:13至24班學校。C 組:25班以上學校。 |
(3) | 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 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 孝活動。預計補助全市共計30校,每校各10,000元。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填列申請表(實施計畫附件6)送件參選。 |
(4) | 送件與取回作品方式: |
甲、 | 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及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為111年3月28日(星期一)至同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3時止,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11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逾期不予受理。 |
乙、 | 請各校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至同年月6日(星期五)前至新勢國小取回投稿作品。 |
(三) | 公告結果: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由本局另函公告 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新勢國小網站。 |
(四) | 獎勵: |
1、 | 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 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 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
2、 | 獲選為本案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 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