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許潮英基金會)111年4月1日基111字第0402號函辦理。
二、 旨揭「潮英育才」相關計畫摘擇如下:
(一) 計畫項目:「許潮英弱勢兒童藝文班」計畫及「圓夢飛翔」計畫。
(二) 申請期程:1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 公告時間:以許潮英基金會網站公告為主。
(四) 補助名額:擇優補助(許潮英基金會有調整錄取名額權利)。
三、 本案聯絡人:王如芬總幹事,電子信箱hcilove@hci.org.tw
四、 本案申請書請郵寄至下列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0號11樓,收件人:許潮英基金會王如芬總幹事。
五、 檢送許潮英基金會來文、旨揭計畫及申請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