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37543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7條及第29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三、 「111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 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 參加類組:分為實驗教育組及非實驗教育組,每組再依教育階段別分成國小、國中及高中,並設計適合該類組學生之教案。
(三) 評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8項。
(四) 辦理期程:
1、 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二)凌晨23時59分截止。
2、 評選成績公告:111年9月30日(五)前公告。
3、 頒獎典禮:預定於111年12月7日(三)辦理。
四、 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玉韻小姐,聯絡電話:04-2218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