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 申請資格:本市市立國民小學。
(二) 辦理方式:以經費補助方式提供各校申請辦理教師品格教育增能研習、工作坊、社群、研討會等。
(三) 活動主題:以推動品格教育相關內容、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內容、創新品德教育6E教學方法、教育部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內容及其他促進品格實踐、提升品格教育成效之主題。
(四) 申請方式:檢附計畫申請表(附件一)、實施計畫(附件二)、經費概算表(附件三),即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寄(送)至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林森路95號)。
(五) 補助經費:本案預計補助24校,每校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1萬元,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教材教具費、茶水、雜支等(詳如附件三)。
(六) 審查公告: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預訂於111年7月底前,另函公告獲核定學校名單。
(七) 辦理時間:核定後,計畫應於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辦理完畢。
(八) 核結內容:獲核定學校於111年12月9日(星期五)前,檢附原始憑證送林森國小,並繳交成果報告表(附件四)、活動照片(附件五)、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六)及結餘款支票辦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