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46261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請貴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等相關人員踴躍報考。 |
三、 | 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考試日期訂於110年8月7日(星期六)舉行,並自同年4月9日至同年5月7日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
(二) | 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
(三) | 認證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 |
(四) | 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五)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教育部另有獎勵措施,敬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考試專屬設計的野餐墊(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0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0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另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將由本局核予學校團報負責人嘉獎1次或獎狀1紙(擇一核敘),以為嘉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