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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2-06-09 | 點閱數: 16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5月31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9115號函辦理。

二、 為精進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素養,111學年度國教署賡續辦理幼兒園教師成立融合教育專業學習社群經費補助,貴校(園)倘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請積極申請本案計畫,並於本(111)年7月15日(星期五)前寄送計畫申請表(附件1)報局申辦。

三、 本案補助原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參與人員應包括下列對象:

1、 特教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

2、 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二) 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跨園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應至少3人,並推舉1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學校為申請學校。

(三) 社群活動應包括與融合教育有關之多元形式,且每年至少運作6次。其運作方式得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與案例探討等。

(四) 補助基準:每一專業社群依組成方式給予不同之補助。園內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跨園或跨專業學習社群每群補助3萬元。

(五) 社群成員全程參與專業學習社群者核予教保專業研習時數(由幼兒園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課,本局核定時數),如中途加入且後續參與全程者,可核予部分時數。

四、 檢附申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或逕至桃園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教業務單位-特殊教育科-表件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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