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育組長曾筱棻 - 公告轉發 | 2022-08-10 | 點閱數: 182

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應依規定繫妥安全帶,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

請各位民眾在駕駛汽車、乘坐汽車前座、小型車後座或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乘坐大型車時均應規定繫妥安全帶。

:::

Language言語選択

校務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