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委請本市瑞坪國中承辦,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 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請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請至多3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二) 分享團隊:榮獲108、109、110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
(三) 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止。審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的「最新消息」(網址:http://ceag.tyc.edu.tw/ceag_school/news.php),並另行函文公告。
三、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電子信箱:247qiao@mail.rpjhs.tyc.edu.tw。
四、 檢附「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