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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曾筱棻 - 公告轉發 | 2022-11-01 | 點閱數: 239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0月31日府交安字第1110303565號函辦理。
二、 為降低本市10至12月短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請配合「騎乘機車應配戴安全帽、駕駛機車應具備合法駕照、騎車不超速」。
三、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相關教材資源如下:
(一)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教材文宣:https://168.motc.gov.tw/
(二) 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https://hpt.thb.gov.tw/
(三) 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置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領域議題/相關議題/檔案分享/安全教育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https://reurl.cc/8o33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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