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2-11-02 | 點閱數: 284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10月31日藝視字第1110003408號函辦理。

二、 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須現場創作之類組,擇定為「繪畫類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該組別日後決賽經評審委員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應參加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13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45號)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 獲初選擇優作品之參賽者名單,預定111年11月9日前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公告,敬請該類組參賽者留意。

:::

Language言語選択

校務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