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2年1月18日桃女童雯字第112002號函辦理。
二、 活動說明如下:
(一) 活動時間:
1、 課程(一):112年2月12日(星期日)、2月19日(星期日)。
2、 課程(二):112年3月18日(星期六)至3月19日(星期日)。
(二) 活動地點:同德國中(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2月5日(星期日)止。
(四) 全程參與者,核發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本市市屬學校教師分別核予課程(一)、(二)研習時數各18小時。
三、 活動期間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一年內 核實補休。
四、 檢附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