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112年2月16日台性別教協第112005函辦理。
二、 查教育部於第九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4次會議決議:由國教署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手冊」中增列「全面性教育」補充說明。
三、 關於會議決議,國教署業已於2022年初依其完成相關之修正,於前述手冊新增第壹章第四節「有關『性教育』之補充說明-『全面性教育的意涵及教學實踐』」。
四、 協會擬以問卷之形式,調查我國國民小學階段之教學實務是否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18年發布《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所謂「全面性教育」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