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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3-03-13 | 點閱數: 129

一、 依據本局111年9月8日桃教中字桃教中字第1110083487號及112年3月3日桃教中字第1120017879號函辦理。

二、 跨領域議題種子教師社群包含「基礎團隊-舞動桃社群」與「任務團隊-桃太郎社群」。自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起,由「桃太郎團隊」開始進行入校陪伴,接受學校申請,協助盤點校訂課程,發展在地化課程或進行既有課程微整形,進行課程實踐回饋與省思。為擴大計畫執行效益,加速輔導各校校本課程推動,自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起,由「舞動桃團隊」及「桃太郎團隊」同步接受學校申請。

三、 有關「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跨領域議題種子教師增能培訓」共規劃4場次工作坊,工作坊時間及地點請參考行事曆。另規劃每個月1至2次入校陪伴場次,入校陪伴時間與申請學校協調後另行通知。

四、 有關參與培訓及入校陪伴人員之差假及課務事宜:

(一) 本局同意校長在妥適安排校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方式參加旨揭工作坊與入校陪伴場次。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webitr.tycg.gov.tw:8081/WebITR/)報送,俾利後續審核。

(二) 其餘參訓及入校陪伴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五、 另研習或入校陪伴活動辦理期間倘適逢下班後或例假日,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本局107年9月19日桃教人字第1070075827號函、本府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暨本局112年2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20010317號函規定辦理,本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習或入校陪伴活動當日起2年內覈實申請補休,不另支給加班費。

六、 檢附「跨領域議題種子教師桃太郎團隊名單」、「跨領域議題種子教師舞動桃團隊名單」與「跨領域議題種子教師行事曆」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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