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20013519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前於110年9月27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5070號函頒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先予敘明。 |
三、 | 為使游泳課程授課教師、教練及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對推動整合游泳資源及游泳教學與自救教學、水域安全知能有進一步的認識,並期待透過資源整合,協助無游泳池學校於正式課程推動游泳與自救教學,使學生擁有正確的水安觀念與紮實的游泳自救技能,教育部體育署委託社團法人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辦理旨揭研習會。 |
四、 | 研習會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及地點: |
1、 | 臺北場時間:112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
2、 | 臺北場地點: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2樓328教室)。 |
3、 | 高雄場時間:112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
4、 | 高雄場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6號3樓之2(奧兒享空間)。 |
(二)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教師、游泳與自救教學之協同師資、教練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承辦人等。 |
(三) | 報名方式: |
1、 | 實體研習會,一律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星期五)止,請於期限內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完成報名。 |
2、 | 本次研習會考量場地限制,實體課程以50人為限,額滿為止。 |
3、 | 如參與線上直播課程無需事先報名,連結將於研習會前1日公告於「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請參加人員於指定時間進行線上簽到、退,逾時不提供補簽。 |
五、 | 另請參加人員所屬單位准予報請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出席本研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