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112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4月24日桃教資字第11200310682號函辧理。 |
二、 | 申請研究團隊可參考下列研究方向,但不限所列舉之研究項目,配合實際服務之教育現場狀況,擬定研究計畫,惟均需經審查通過後方給予補助。 |
三、 | 申請研究類別: |
(一) | 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擬定科學研究專題並輔導中小學生積極投入科學展覽研究活動。『請貴校預計下學年度參加科展的團隊務必參加。』 |
(二) | 108課綱:科學教材、教法及評量等專題研究。 |
(三) | 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各區域特性之科學教學資源調查、鄉土性科學教材的研究。 |
(四) | 其他有關科學教育專題之研究(如能源、生態調查、永續、數學、防災、海洋教育等)。 |
四、 | 申請單位:以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可一人或組織團隊工作坊,每隊最多以四人為限。 |
五、 | 辦理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 |
六、 | 申請方式: |
(一) | 各校申請計畫請於112年6月14日(二)(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前逕送(寄)大坡國中,計畫須附下列書面資料(A4紙張、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12): |
1、 | 報名表(計畫附件一) |
2、 | 計畫主持人資料表(計畫附件二) |
3、 | 計畫摘要(計畫附件三) |
4、 | 經費概算表(計畫附件四) |
5、 | 授權書(計畫附件五) |
(二) | 初審於112年6月16日(五)上午9:00於大坡國中會議室進行,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5至10分鐘),審查重點如下: |
1、 | 計畫主題之適切性、多元性及創新性。 |
2、 | 研究內容及方法之可行性。 |
3、 | 預期完成之項目、具體成果及效益。 |
4、 | 主持人研究表現、執行計畫能力及過去執行成效。 |
5、 | 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
七、 | 凡通過審查之學校請於112年11月31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ptt檔)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逾時取消補助),再由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
八、 | 預定於112年12月底前辧理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評審進行評選。 |
九、 | 參與本活動之初審及複審人員,請貴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十、 | 附件檢附桃園市112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進行科學教育專題研究計畫(內含申請相關表件)。 |
十一、 | 本案計畫聯絡人:大坡國中陳淑芳教務主任及陳央才組長,電話:03-4768350分機210或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