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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3-05-23 | 點閱數: 160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48040號函辦理。
二、 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本梯次研習課程規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金門縣、連江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參與人員規劃如下:
(一) 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二) 行政人員: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三、 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2年6月2日(星期五)至112年6月3日(星期六)。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三) 報名方式: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3864997),公務人員或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者請連結至以下google表單(https://reurl.cc/KM7R7y),填寫報名表。
(四) 活動內容:感性啟蒙課程,以跨領域藝術、藝術教學及地方文化特色融合為主軸,開啟人的五感覺察,透過藝術發散、實驗、創造、感官經驗,認識發掘藝術的跨界及多樣性,透過表演藝術、新媒體藝術跨領域結合,揉合出有別於以往的新形態藝術樣貌,再進一步透過藝術呈現出在地文化的轉化與價值提升,從而思考藝術教育交織的可能性及多元性;行政人員為推動教育政策與方案的樞紐,亦是教育政策落實的關鍵,將行政人員與非藝術相關背景之教師共同融合,一同發想激盪出運用美感經驗編織的藍圖,串聯生活、文化、鑑賞與經驗的藝術方法。
(五) 本案屬跨區參與,活動地點於臺北市,除臺北市外之縣市參與人員,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用,住宿地點由本活動承辦單位安排(住宿補助名額、相關規定及需求請詳報名表單資訊或洽本研習承辦人員)。
四、 參與活動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費原則,請學校核予公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二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五、 以上未盡事宜或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黃湘芸專任助理,電話:02-2896-1000#5273;E-mail:tnuaartist@gmail.com。
六、 檢附課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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