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2年5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20047394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研習營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2年7月10日(星期一)至同年月14日(星期五)。 |
(二) | 參加對象: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
(三)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4日(星期三)止,請填妥表件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詳如計畫),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小教務處(地址:3384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556號)。 |
(四) |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前,於大竹國小網站(網址:http://www.dces.tyc.edu.tw/)公告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
三、 |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