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面臨之情形殊異,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學校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 |
三、 | 另請提醒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 |
四、 | 請學生及教職員工務必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毒、增加量測體溫頻率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等防疫工作,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上班。 |
五、 | 檢附110年5月15日「教育部通報」1份,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