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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5-19 | 點閱數: 261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00043778號函辦理。
二、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至第二級,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請各學校遵守以下規定
(一) 嚴守固定座位、梅花座、實聯制登記、全程配戴口罩及禁止飲食等規定。
(二) 競賽會場不開放家長、指導老師入場。
(三) 競賽員進入競賽場地應全程配戴口罩,惟演說、情境式演說及朗讀競賽員上台前可將口罩取下,比賽完即應將口罩戴上,競賽期間請競賽員、評判配戴防護面罩或放置隔板;書寫類競賽員,採梅花座或放置隔板,保持社交距離。
(四) 請各校協助填寫實聯制登記表(如附件),於報到時繳交至報到處。
(五) 競賽員倘於比賽當日經體溫量測額溫達攝氏37.5度以上,轉請賽場醫護組(站)協助再次以耳溫槍測量,達攝氏38度以上,一律禁止參加比賽。
(六) 比賽過程中,倘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場地工作人員報告,並前往醫護站測量耳溫,若耳溫超過 38 度或由醫護站評估需予以隔離者,隨即由工作人員安排至獨立休息場所,並禁止參賽。
(七) 競賽員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或「自主健康管理」未滿14日者,禁止參加比賽,若隱匿個人上述身分或身體症狀,經查明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三、 檢附實聯制登記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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