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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3-07-05 | 點閱數: 141
一、 依據本局112年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120014104號函(諒達)暨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2年6月30日海洋教育字第1120014966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其對海洋教育的卓越貢獻,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 本計畫摘述如下:
(一) 對象:
1、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2、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3、 地方政府:推動海洋教育著有績效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4、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二)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局推薦,推薦程序如下:
1、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詳如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於旨揭期限前報局。
2、 不符推薦資格、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3、 本局彙整推薦名單後,將遴薦「團體獎」及「個人獎」各3名。
四、 本計畫詳細訊息請參閱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公告:
(一) 「2023年海洋教育推手獎」之遴選及表揚計畫(含相關表件下載處),網址:https://pse.is/52htu7
(二) 如有疑義,請逕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五、 檢送「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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