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5月11日師大英語字第1101011709號函辦理。 |
二、 | 本市教師參加旨案「英語文素養導向評量設計」徵稿計畫,榮獲得獎佳作,得獎名單如下: |
(一) | 新明國小:唐肇坤教師及宋學而教師。 |
(二) | 東明國小:朱曉彥校長。 |
(三) | 林森國小:張于玲教師。 |
(四) | 陳康國小:陳姿穎教師。 |
(五) | 文化國小:劉學蕙教師。 |
三、 | 本案年度研討會訊息如下: |
(一) | 時間:110年5月27日 (星期四)9時至15時40分。 |
(二) | 地點:臺師大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B109 教室。 |
(三) | 參加人員: |
1、 | 中央輔導團教師。 |
2、 | 得獎團隊 。 |
3、 | 各縣市國中小輔導員:請至少各派二人參加。 |
4、 | 歡迎國中小英語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5月19日(三)前,逕上網報名(https://forms.gle/rt3o2mk7TDVwMarv9),全程參與核予6 小時研習時數。 |
(五) | 主辦單位恕不提供研習教師免費停車,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會場。另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筷。 |
四、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本市英語文輔導團團員所需代理代課費及交通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及本局補助辦理之精進國中小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得獎團隊發表人之差旅費及鐘點費由語文學習領域英語組輔導群計畫支應。 |
五、 | 本案得獎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嘉獎1次;倘涉及校長、人事敘獎再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局核辦。 |
六、 | 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計畫助理羅彩華小姐,電話(02)7749-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