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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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五權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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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201274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八 (376735100E_1120127466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112 學年度基礎人才培力工作坊」一案,請貴校鼓勵所屬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12月18日師大進字第112103648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申辦學校參與研習人員之代課費及差旅費由客家委員會補助各校經費項下支應,合先敘明。 |
三、 | 敬邀非本計畫申辦學校之師長共襄盛舉,差旅費由本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
四、 | 所有申辦學校均須派員參與,參加人員2至4人,包含校長、主任、組長、現職教師及教支人員等計畫相關人員。 |
五、 | 旨揭工作坊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時間:112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15分至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2時30分,為期1.5日。 |
(二) |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綜合大樓(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六、 | 本案採線上報名,請欲參與本次研習課程之人員逕自前往下列網址進行報名資料填寫,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EYYDe1kXQ83QzrsA8。 |
七、 | 本案申辦計畫之學校校長及計畫相關人員活動當日核予公 (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之代課費及差旅費由客家委員會補助各校經費報支;非本計畫申辦學校核予公 (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所需鐘點費先行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 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一併報本局辦理補助作業;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八、 | 檢附「112 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 基礎人才培力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