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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黃莉玲 - 公告轉發 | 2024-03-13 | 點閱數: 116
一、 依據本府113年2月16日府農務字第1130034154號函辦理。
二、 旨案補助對象為本市各級國中小學及市立高中,欲申請者請研提計畫書及經費概算,於113年3月29日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局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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