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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公告轉發 | 2021-07-08 | 點閱數: 265

一、 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10年6月29日桃客文字第1100006646號函辦理。

二、 客家事務局為提高本市各機關(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

三、 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研習班別包含生活客語研習班、客語認證研習班及職場客語研習班等,由申請單位自行招募10至15人,申請於指定地點上課,客家事務局即核派客語薪傳師到點教學,並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請貴校踴躍鼓勵教職員及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並提出申請開設客語研習班。

四、 相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網址:https://tychakka.tyc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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