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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何順生 - 公告轉發 | 2021-08-20 | 點閱數: 271

一、 依據本局110年7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00066587號函暨石門國中110年8月5日石國教字第1100005007號函辦理。

二、 為發展學生人文關懷之情操,建構合作學習情境並活化資訊 科技運用能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改善生活環 境之知能,爰辦理旨揭比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綱要素養導向教育理念。

三、 旨揭比賽資訊如下:

(一) 比賽主題:媒體素養教育 思辨媒體訊息、反思真假新聞。

(二) 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採分組競賽。

1、 國小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2、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設有資優班且資優班總 人數達30人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派一隊參加)。

(三) 比賽網站:http://sthesis.erdc.tyc.edu.tw/SthesisWeb/

(四) 報名期間:自110年11月9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2月9日( 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五) 系統操作說明會暨參賽要領研習: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六) 作品上傳期間:自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七) 本案採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初賽為線上評分,111年3 月22日(星期二)公告成績;決賽採現場口試,111年4月13 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假石門國中辦理。

(八) 為鼓勵本市學生踴躍參與,積極展現學習成效,本案業已 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 才藝表現項目,並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 餘未盡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及比賽網站公告。

四、 本案於上開說明會、研習及決賽辦理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 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決賽期間所遺課務得 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 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 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五、 檢附旨揭比賽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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